第一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并有效规范和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和员工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如下原则:
1.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1.3.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3.3权利和义务对等一致的原则;
1.3.4诚实守信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1.5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自觉履行劳动义务。
2. 管理部门
2.1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2集团总裁办法务部是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模板的审核部门,任何有关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模板内容条款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务部确认。
2.3 集团各事业部、各职能中心、 ……此处隐藏6773个字……何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续订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60天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续签一件,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45天书面通知员工,并与员工本人沟通续签意见。双方均书面同意续签后,由业务单元人力资源负责人填写《续签劳动合同审批》 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组织员工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将续签后的劳动合同文本提交给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由部门人力资源负责人提交给区域/ 集团人事专员。区域/集团相应的人事服务专员将负责劳动合同文本盖章、鉴证。并将完成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由各分公司、子公司、大区人力资源负责人返还给员工本人。
第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支付。
第十八条 员工违反竟业限制协议约定或培训协议服务器的约定,公司可以收取违约金,具体按公司相关制度及双方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管理为公司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采用属地化管理原则,即公司大区/分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本地区各业务部门的劳动合同实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劳动合同版本的启用和变更均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 任何对保密协议、约定事项及合同订立规定的更改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履行、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可通过工会过职工代表与公司协商解决,工会及职工代表充分履行调解职能。
第二十四条 经工会或职工代表调解无效的争议,员工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