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
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xx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x委联〔2014〕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14年xx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省大学生志愿办〔2014〕1号)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4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xx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二、主题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xx发展、海西建设贡献力量。
新基层、新生活、新成长
三、服务内容
1、支教:在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学校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参与学校的教学 ……此处隐藏5541个字……方报到前的相关事项给予指导和帮助;
4.负责甲方服务期间日常管理,并对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5.甲方服务期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五条因甲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因乙方无故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召回甲方,致使其
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浙江省项目办的确认通知书的复印件、甲方的报名登记表的复印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第八条本协议书可以传真方式签定。
第九条甲方经培训考核和体检合格后,与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办就服务期间的具体事宜签定服务协议书。
第十条本协议书壹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主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浙江省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
协议签定地点:浙江团省委学校部(乙方主办公场所) 协议签定时间:2014年6月日
第四篇:2、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年度或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附件1: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
(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档案。
第五篇: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报名登记表
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报名登记表 学校所在省(区、市)学校名称
注:本表交高校项目办,附学习成绩单;高校项目办留档备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