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金婚中的保证书
以下这封保证书摘取《金婚》以此送给各位适婚男青年:
保证书
一、结婚后不能冲x瞪眼珠子,不能大嗓门,如果吵架,不管谁的对错,佟志都要首先赔礼道歉;
二、和x同志恋爱后,保证不再爱其他女同志,一辈子只爱x同志一个;
三、和x同志结婚后,洗衣做饭,所以家里的脏活累活都要抢着干;
四、结婚后保证支持x同志的工作,下雨送x上班,天太黑了接x同志下班;
五、结婚后只要x喜欢的事,保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不说x同志不喜欢的话,不做x同志不喜欢的事;
六、保证和x同志共同进步,白头偕老,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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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金婚保证书
金婚保证书
一直很喜欢那种能经历生死的患难与共的情感。
不管是兄弟姐妹、父子母女还是夫妻,或者只是陌生人。人与人之间生死与共的感情,让我很向往。
不过,最近发觉除此以外还有另外一种美好的情感,那种经历时间沉淀的感情真的是非常美好。就象美酒一样,经历的时间越久越是香醇,而经历了时间的磨难又没有在一起的感情更是让人揪心。
数十年的爱慕,数十年的思念,可以让情感凝结、沉淀、聚集成说不清道不明的无法用言语表诉的不可思议的力量。那样的“力量”,我很喜欢。
最近在看张国立和蒋雯丽的《金婚》,最让我动情的不是男女主角的金婚,倒是男主角和李天骄的那段历时十二年无以 ……此处隐藏2300个字……志的工作,下雨送文丽上班,天太黑了接文丽同志下班。
五,结婚后只要文丽喜欢的事,保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不说文丽同志不喜欢的话,不做文丽同志不喜欢的事。
六,保证和文丽同志共同进步、白头携老。
特此证明
第五篇:婚姻中保证书的效力
老公出轨被发现后所写“保证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基本案情】
张某与林某结婚多年,家庭经济条件优越。两年前,林某发现丈夫张某经常夜不归宿,经跟踪调查发现丈夫张某果然有外遇,林某寻机拍下丈夫幽会小三的照片,扬言要把这些照片贴到其公司去。丈夫张某于是百般道歉请求林某原谅,并按妻子林某的要求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今后在婚姻中不再拈花惹草,否则就净身出户,且女儿归妻子林某抚养;张某每月缴纳5000元保证金,如违反保证内容,保证金归妻子林某所有。近期,林某无意看到丈夫手机中的暧昧短信,才发现丈夫在外包养小三,愤怒不已的林某遂拿着保证书告上法庭,要求丈夫净身出户,并要争夺女儿的抚养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人同居的行为的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保证书”是在林某威胁要将偷拍照片曝光的情形下张某才写的,属于受胁迫下作出的民事行为,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故法院对“保证书”的法律效力不予认定。
但婚姻中一方自愿写的“保证书”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呢?
一般而言,“保证书”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和子女抚养的问题由法院根据法律认定,而双方有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原则上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