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
编号:字()第()号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小额贷款贷款种类:
第二条:小额贷款借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小额贷款借款用途:
第四条:小额贷款借款期限:小额贷款借款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金额和期限等以借据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小额贷款借款利息的计付
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计算,利息按约定支付,到期结清本金。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按月行收复利,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罚息利率的约定:贷款逾期后,罚息利率为在原约定利率水平上加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对违约部分从违约之日起罚息利率为在原约定利率水平上加收%。
第六条:抵押、保证条款
乙方自愿用乙方的抵押,并请(即丙方)作为借款保证人,丙自愿用丙方为乙方在甲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履行之日起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 ……此处隐藏8688个字……划:
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7.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 保证人有逃避债权人监督、拖欠保证债务、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债权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9.2 保证人已通读上述条款,债权人已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保证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9.3 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9.4 本合同经保证人签字、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5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各执一份。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本页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债权人
负责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