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际民间贸易协议书
合同号:_________
_________(下称卖方)为一方,_________(下称买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协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_________(下称货物),其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
兹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
6.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 ……此处隐藏5513个字……余发生费用待报关结费后予以结清。
四.甲方同意按合同金额%收取代理费,(每票最低代理费人民币元)关税,增值税,报关三检费,机电证明费,换单费,运费及港区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对委托的代理业务中的货物质量,数量装运期,付款等负全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进口货物完全一致的所有单据,保证提供的报关资料的真实,合法与实际货物相符,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进口业务如采用电汇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金额后甲方应及时办理购汇手续向外方付款, (银行手续费以银行水单为准按实向乙方收取)如因乙方原因,甲方不能收进人民币货款,关税,增值税等费用,甲方不承担付款责任,货物因故不能按时交货而造成损失的话,乙方对甲方无追索权.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做法有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修改增补有关条款,如协商无效,任何方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起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能签定进口合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内有效。到期后由双方对合作情况及各条款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不具理由,在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7天后终止协议。按照协议规定终止代理,不论处于何种原因,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 上海江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