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律援助中心先进事迹
建立法律求助网络
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记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
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成立以来,一直在专业人员欠缺的条件下探索性地开展工作。二oo二年八月,具备律师和公证员双重资格的康之强任主任以来,我中心根据县政府有关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点和县情实际,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能,按期完成了构筑保德法律援助大厦的基础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树立了优秀的社会公众形象。
一、借助司法行政普法职能,搞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我中心首先大力加强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几年来,我们的主要宣传手段是:
1、配合局宣教股在全县城乡开展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参与人数达9万人次;
2、利用县属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优势,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共为3000人次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
3、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传单近20140份,其中利用集会在街头散发放15000份,利用双休日上门发放5000份;
4、利用全县乡村社区的普法黑板报,累计出了30期法律援助宣传教育专版;
二、探索刑事法援 ……此处隐藏8529个字……极参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4年度,我所共办理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十余件。办理该类法律援助案件不仅需要律师对弱者的爱心,更需要律师具有不畏艰难困苦,认真负责的责任心。我所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一定要认真查阅案卷,搜集证据,会见被告人,熟悉整个案情,围绕事实和法律进行代理和辩护。我所还制定了集体讨论、经费保障、严格代理纪律等专项制度,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同时也维护了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正面形象。我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受到受援人和法院法官的一致好评。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机任务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全年,我所律师共参加值机工作61人次,值机366小时,在线实时解答法律咨询超千件。我所派出的接线律师都是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的骨干,接线时坚持耐心冷静,专业倾情,把握尺度,化解矛盾,把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把法律专业技能最大限度地转化称社会效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更加有效地增强人群法律意识,帮助弱势群体,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彰显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我所积极拓宽公益法律服务渠道,广泛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校园活
动,以法律讲座、面对面解答咨询等形式,为社会提供免费的公益法律服务。我所律师先后走进**社区、**社区、**街道司法所,**小学讲授法律课20余次,讲稿近10余万字;受教育人数达600人次;义务为社区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近150小时。
**律师事务所将秉承一贯的社会责任感,继续为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倾注努力,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创造新的、更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