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代理合同-工程委托补充协议书 -施工
工程委托补充协议书
闽建信招合字[2014]第220-1号补 甲方: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将刘岐三岔路口至203省道(冠景春城)道路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经双方协商就刘岐三岔路口至203省道(冠景春城)道路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合同编号:闽建信招合字[2014]第220-1号),特订立此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服务费用:
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14]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4]534号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收费标准的50%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编制费用:依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14]房457号”文件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编制费用按照收费标准的50%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3、开评标专家咨询费和评标会务开支由乙方支付。
二、 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三、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四、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更多好范文请关注:Www.)设局乙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盖章)或 ……此处隐藏2534个字……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方现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安装工程项目,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内容:(见工程预算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形式(辅材详看附件)
5、工程总价:大写(人民币),双方约定,如
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6、工期:自年至年日竣工。工期共(开工期最终以材料进场日的第二天起计算为准。)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
(1)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因材料、
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2)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场或工地现场的材料、设备须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
天内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
的材料、设备有质量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
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乙方(签章):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