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调研情况报告

时间:2023-05-30 11:10:59
关于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调研情况报告[此文共1302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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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上级局的要求,我们莱州局结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工作,深入基层所和商户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引导,积极培育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各市场监管所按照要求扎实开展辖区经营者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引导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按照省、市局的放心消费创建标准和创建指南,指导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培育了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为广大消费者改善了消费环境,提高了消费者的获得感。截止11月底,创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6户,正在创建22户,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户。

(二)组织开展行政约谈,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结合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数据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行政约谈会,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整改存在问题,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到消费者投诉农机质量差,售后服务跟不上、不提供售后服务的投诉举报300余起,针对这种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相关科室会议,对相关涉及30多家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对投诉较多的4家生产经营单位单独约谈,并在本行业开展了专项整治。

(三)发布消费警示,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社会氛围。建立消费警示发布制度,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安全消费。我局结合每年的“3·15”活动和“五进”工作,通过以媒体、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集贸市场、社区为平台,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和小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社会氛围。今年以来,我局对12345热线转办案件中同一消费问题投诉多达10余起以上的加油卡、学习机等实时发布了消费警示。

二、当前消费环境建设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监管效能不高,违法成本较低,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部分经营者法律观念淡薄,诚信意识缺失,主体责任不落实,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效果不显著。消费问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但维权合力尚未有效形成,部门各自为战、信息不共享、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ODR企业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中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我们局粗略统计,ODR企业至今处理的投诉也只有了了的3起。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不断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向纵深开展。认真贯彻执行《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务服务投诉热线管理办法》,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要继续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其更好地发挥化解消费纠纷的积极作用。依托全国12315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把投诉作为重要的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强化“诉转案”机制。指引消费者选择重信誉、守信用的经营者进行消费,倒逼经营者致力于诚信经营和提升服务质量,在社会上营造崇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倡导商场、超市等实体店实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参与企业主动做实做细无理由退货承诺,帮助商家创新销售模式,改善消费体验,为商家赢得“回头客”。

(三)深入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大力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广泛参与“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持续加强对《电子商务法》宣传,结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销售不安全食品和药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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