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米林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林县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米安委办〔2017〕45号)要求,并结合我委实际,制定《米林县发改委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依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现将阶段性小结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发改委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会议,安排部署治理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治理计划,明确分工,层层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铁路施工、建筑施工领域的治理。由我委牵头联合县安监局、消防、公安以及各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等自行组织检查,排查各施工点、炸药库、临时储油点、生活区等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全面开展电器销售领域治理。加大对我县电器销售商户的日常监管,严查套牌、贴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商户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销售秩序。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群众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各施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综合治理自查自纠不彻底,未认真组织排查整改电气安全隐患;二是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培训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部分施工单位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内容和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对危害性宣传较多,具体防范措施宣传较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自查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务求治理实效。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