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工程检查验收报告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局、水务局《关于下达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琼发改地区[2009]591号),我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计划为3186亩,投资31.8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93万元,农户投劳自筹15.93万元。为做好我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检查验收工作,确保植树造林面积的落实,我委于10月份针对本工程开展了造林验收工作。工作开展及验收结果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搞好造林检查验收工作,根据有关要求,我委制定造林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对我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造林验收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验收工作共7天。验收造林面积为3186亩,合格率100%。
二、检查验收结果
据统计,我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共完成面积3186亩。
1、造林类别:全部为补植造林。
2、成活率:成活率>90%以上的面积为3186亩,占合格面积的100%。
3、造林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工程。
4、林种:全部为生态防护林。
5、树种:全部为桉树与相思类混交。
6、所有制:为集体及个人造林。
三、主要工作方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造林检查验收是了解掌握和衡量完成造林实绩的重要手段。市农委高度重视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补植补造验收工作,成立了由陈木兴任组长,周诗萍任副组长,成员由农委营林科技科及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采取驻点方式进行。
2、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开展造林验收工作
为确保造林验收质量,验收小组根据《海南省植树造林检查验收管理办法》、《海南省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明确造林验收技术标准和主要工作内容,外业认真做好野外小班登记表,面积测量采用GPS测量计算,并制有万分之一地形图峻工图,内业搞好统计。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根据验收结果分析,我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共完成面积3186亩,但存在造林地块多,个别小班面积小而导致林地管护管理不便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补植补造地是2005-2007年采取“公司+农户”造林模式进行造林,便于吸引农户利用零星土地进行造林。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我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地要加大抚育、管理力度,确保造林成效,达到提高林业的质量和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