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
儋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调整市部分事业单位及领导级别配备等问题的通知》(儋编办[2009]41号)精神,现就儋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六定”方案事宜上报如下:
一、单位名称
儋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隶属关系
儋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农业工作委员会。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儋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受市农业工作委员会委托,依法行使全市农业、水行政处罚权和水行政许可权。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及农业与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市农作物与林木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基本农田保护、天然橡胶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全市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水文监测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