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防护林工程造林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琼林办[2009]86号文《关于开展中央2008年新增防护林工程项目造林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搞好2008年新增防护工程造林检查验收,确保造林面积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办法
按照《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琼林[2007]269)规定,要求深入造林地块逐个小班都要用GPS测量面积,检查造林成活率、苗木生长状况和抚育管护情况,登记好外业小班调查表,数据交内业组完成图、表、文等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不重不漏、不弄虚作假,检查数据真实可靠,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验收。
二、人员安排
农委成立造林验收工作组,陈木兴副主任任组长,周诗萍任副组长。验收工作由陈木兴副主任亲自抓,周诗萍具体分管。验收工作小组由营林科人员组成,各林业工作站配合验收小组的外业验收工作。具体安排是:
第一组:周诗萍、江荣、黎丽霞。周诗萍、江荣负责巡视、监督、指导各组开展验收工作,兼顾和庆站、兰洋站、南丰站、宝岛站辖区的验收,同时负责检查验收报告的撰写;黎丽霞负责图表内业数据处理、统计、以及资料建档工作。
第二组:陈兆德、陈之宁。负责王五站、雅星站、海头站、松鸣站辖区的验收工作。
第三组:孙精光、谢青。负责北部站、光村站、东成站辖区的验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组间人员的协调互助由周诗萍安排。
三、验收用车
按照需要由办公室安排。
四、时间安排
计划用20天时间完成验收,即8月12日至8月31日,双休日加班。
五、工作经费
按照《儋州市农业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的规定,造林验收属野外及高温作业,因此确定验收工作人员每日补助30元。12人(含司机)20天合计7200元。内业使用的文具材料等费用实报实销。
二OO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