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儋州市委员会 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张琦市长、罗时祥副书记在7月30日召开的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全市林改工作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林改工作责任。各镇、各联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林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开展林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林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市委、市政府重申,各镇委书记是林改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点、亲自检查、亲自解决问题。市四套班子领导要加强对所包点镇林改工作的领导、指导、督促、检查,亲自抓好一个示范点。镇三套班子领导要沉下去,驻村包点,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市机关各联系单位要下派林改工作组,加强督查指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林改积极性。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广播、电视、地方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林改工作。要在村民小组设置林改宣传公开栏和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林改的意义、法律、法规、政策和好处,使林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农民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使农民“要我林改”转变为“我要林改”。
三、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林改工作进度。我市今年要完成林改的任务目标为75万亩,每天要完成外业测量和内业制图7500亩以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镇必须采取苦干加巧干的方法,加快林改进度。
四、积极调处纠纷,扫除林改工作障碍。各镇要建立一支强大的调处队伍,开展林地纠纷调处,把这项工作作为完成林改任务的难点加以突破。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坚持稳定第一的原则,妥善解决林权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的稳定。
五、经费保障到位,确保专款专用。为保证林改工作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将林改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市财政部门必须将市委、市政府所批准的林改经费优先安排,并予以及时、足额拨付。各镇要合理使用林改经费,不得挪用,不得截留,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林改工作高质量快节奏地完成。
六、加强汇报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镇委书记汇报林改工作制度,由市林改办组织,各镇党委书记要定期或不定期亲自汇报本镇林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和市林改办组成林改督办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办。重点围绕工作进度、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等
环节加强督查,对进度快、成绩显著的镇进行通报表彰,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该镇镇委书记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讨。在8-12月份的林改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对进度缓慢的镇的镇委书记,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黄牌警告,第三次责令引咎辞职,其镇长、分管副镇长、市机关联系点主要领导及其派出工作组组长、副组长也要负连带责任。
我市林改工作任务艰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克难攻坚,扎扎实实完成林改工作任务,为促进儋州林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2009年各镇林改工作进度计划表
二00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