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酒驾的检讨书
一大早上班,望着窗外渐行渐暖的天气,喜爱侍弄花草的我打算把办公室那盆疯长的、已拖地半尺的鸭趾兰分载一盆。正忙乎着,隔壁同事突然进来告知:昨晚6点,单位的一位男同事驾车亡命于交通事故。惊愕间,我半晌无语,满心的对花草的雅兴顿然全无。我不知道这起交通事故是如何酿成的?但我知道,就在昨天晚上,我和同事一起吃饭,经不住大家的热情相劝,我喝了不少红酒还执意自己开车赶回了家,当时感觉颇为清醒,可是回到家不一会儿,脑袋就有些晕乎乎的,我不敢跟家人言说,却暗下自责:幸亏就餐地离家较近,要是远距离呢?多可怕啊!正在这时,一位外地的好友给我发来短信问我:“在忙啥?”,我如实相告并忏悔:“以后一定不酒后驾车了”;友人回复我:“事故就在瞬间!安全没有明天!”当下,真是如雷贯耳!
我所就职的电视台有档倍受大众瞩目的民生新闻,我却很少关注,原因是差不多每晚都会有交通事故的内容,看着那些血淋淋的场面,让人寝食难安;而大多数的肇事原因是来自酒后违章驾驶,有些摇摇晃晃的醉酒司机竟对着电视镜头毫无理性的胡言乱语,更是令人又气又恨!
每逢节假日,同住一市的我们兄弟姐妹去看望父母的时候,喜欢热闹的父亲总是把酒问盏要和儿子、女婿干几杯,我知道其中的两个弟弟都是开车来的,就首当其冲地劝阻他们:“开车不能喝酒!”,兴之所至,有时弟弟就说:“少喝点没关系”,当下我就拉下脸来以老大姐的身份厉声制止!
可是,自从我自己开车上下班,不到半年的时间已有两次酒后驾车的违规之举了!第一次也是同事聚会, ……此处隐藏3586个字……从事证据调查活动的人员,依法寻找、发现、获取并固定、保管证据的专门性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取证工作应满足应在第一时间内取证;应根据证据的存在、表现形式以及具体特点等,选择科学合理而又可(本文来源www.)行的取证方法;应围绕案件的基本事实,全面、客观地获取各种证据;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深入、细致地获取各种证据。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用我们的话说就是“违法必究”。所以醉驾入刑并不在于给醉驾的司机多么大的刑罚,而在于使每一个醉驾的司
机都能够被处罚。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住醉酒驾车,维护法律的公平。而这违法必究的关键在于执法部门能不能及时采集到关键的证据,想要保证被查处的每一起醉酒驾驶都依法受到追究,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在取证过程中及时准确地采集并保存证据。
交警部门虽然在醉驾的取证过程中面临相当多的困难,但是我认为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采用。首先,加强现场指控是对现场指控的一个有益补充,特别是在遇到醉酒司机否认驾车时,可以通过执勤交警、目击群众和同车乘客的现场指认,来确定真正的驾车司机。第二,在取证过程中可以采取措施固定证据,例如,检查等待红灯的车辆,降低司机弃车而跑的可能性;在执法点的一定范围内,布臵机动民警,降低司机跑掉的可能性;给每个民警配备肩扛式微型执法记录仪,只要车辆进入记录仪的范围内,其一举一动就会被记录下来。
我认为,醉驾入刑不仅是对司机的考验,同样也是对交警执法的一次考验。对交警部门而言,这类行为肯定会增加取证和执法难度,这样的高要求不仅在取证的设备上而且还体现在交警必须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进行取证,所以交警的执法和取证都需要更加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