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功能性家纺虚假宣传行为亟待整治

时间:2022-10-05 17:14:37
基层反映:功能性家纺虚假宣传行为亟待整治[此文共12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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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商局在开展整治虚假宣传专项行动中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功能性家纺产品层出不穷,部分不法商家采取涉嫌虚假宣传的手段大肆渲染具有各种“保健功能”的家纺产品,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亟需引起工商部门关注。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夸大功能。部分商家在枕头、床垫中加入一些磁片、放射性纤维或中药材等,大肆渲染该产品具有中药保健、养生健体、防病治病等特殊保健功效。以远红外线床垫为例,部分商家大张旗鼓地宣扬其销售的远红外线床垫可以促进人体血液微循环,增进新陈代谢,恢复细胞活力等。但实际上,远红外线需在温度40℃以上的环境下才能产生远红外辐射,也就是说,该产品通常情况下无法产生实质效用。

二是以次充好。部分不法商家在产品中填充、掺杂质量较差的原料,却在成品外包装标注百分百的纯天然高级原料进行宣传。例如,根据《蚕丝被行业标准》蚕丝含量低于50%的产品均不能称为蚕丝被,但部分不法商家却鱼目混珠,用较为低等的柞蚕丝甚至木棉来代替蚕丝。

三是标准缺失。我国在家用纺织品方面的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目前家纺的功能性标准皆为推荐性标准,包括远红外线、磁场、抗菌、防螨、吸湿排汗、抗紫外线等。但是,大部分家纺生产企业在既没有采用推荐性标准,也未说明其产品达到什么指标、使用什么方法测定的情况下,直接告知消费者其产品的优质特殊功能达到了国家检验检测标准,以骗取消费者信任。

四是真假难辨。普通消费者在日常购买行为中,很难直接掌握家纺用品的真实信息,往往只能通过产品宣传册及销售人员的口中获知相关商品信息,无法对商家的各类虚假宣传进行有效辨别核实。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商品质量监测监管力度。一方面把握好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有关实施主体和操作程序,加强对商品质量的检测以及后期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效能;另一方面坚持“监测一种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对欺骗消费者且屡教不改的不法行为予以重点打击,树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威严执法形象,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从开展商品质量自查、严格依法经营、坚持诚信经营、提高全行业服务质量水平四个方面向家纺行业经营者发出倡议,并签订《服务质量承诺书》,进一步增强经营企业质量责任意识。

三是完善立法和相关行业标准。积极完善家纺用品行业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设立和普及实施。研究所涉及的包括商品标准、检查问题的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提高基层工商部门在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工作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规范家纺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消费预警和宣传。鉴于消费者在家纺产品购买行为中处于信息不畅且辨识不清的弱势地位,执法部门应当把握季节性商品的真实信息,适时发布相关消费预警。同时,积极引导消费者利用自身掌握的知识,对家纺产品的使用说明和相关质量证明材料进行自我“检验”,对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家纺产品的违法行为,予以举报、索赔,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促使生产经营者在家纺生产销售中不断加强和改进质量方面的薄弱环节,共同促进家纺产业朝着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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